招生在线问答
一、2007年全省招生计划情况
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41万余人,比去年增加2.9万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18万余人(省外艺术本科在我省招生计划暂未定),比去年增加5000余人;专科招生计划23.1万人,比去年增加2.4万人。
二、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几点变化
1、考试时间增加半天,为6月9日上午;考试科目增加一科:基本能力测试;文综和理综分值由300分降为240分,基本能力测试卷面分值100分,并以卷面得分的60%计入总分,高考总分不变,还是750分。
2、填报专科志愿时间由去年的7月27、28日推到8月1、2日。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再放到本科三批和专科二批录取,与高等学校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4、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专科志愿,不再安排在艺术本科提前批优先投档。
5、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中学档案,今年增加了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
6、今年取消了跨省之间借考的规定,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
7、高考电子档案增加了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内容。
8、本科一批、二批、专科一批分别增设一个调剂志愿(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是否服从)。
9、艺术类专业首次划分四个专业方向,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划分美术、音乐、艺术文化、其他四个专业方向。
10、普通高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测试,采用认定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可安排专业测试。
11、香港从内地招生院校从去年的8所大学增加到12所(过去港大、中文、科技、理工、城大、浸会、岭南、教育学院。增加有: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珠海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由本科一批放到提前批;而且已被香港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内地招生录取。
12、对口高职专科层次按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今年高校录取共分几个批次
录取分六批进行: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
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部委属院校、“
本科一批:进入国家“
本科二批: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
本科三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以及民办高校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
专科(高职)一批:所有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院校;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
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专科(高职),民办高校专科(高职)。
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中外办学专业批次安排的要求,今年凡在我省招生的高等学校中外办学专业不再放在本科三批和专科二批录取,与高等学校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四、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1.
提前批可填报1个本科、1个专科和1个是否服从调剂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院校和2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1个为非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另1个为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本科三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院校和1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一院校志愿均可填报3个专业和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
专科(高职)一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院校和2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其中1个为非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另1个为中外办学院校是否服从调剂);专科(高职)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院校,专科(高职)二批不设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中也不进行调剂录取。每一院校志愿均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文、理科考生相同。
考生志愿信息卡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专科批三个志愿栏。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为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设一个院校志愿;艺术本科一批院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两个院校志愿;艺术专科批院校为招收专科(高职)艺术类专业的所有本、专科院校,设二个顺序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顺序院校志愿栏各设一个专业志愿。
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填报取得《合格证》院校的本科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与本人《合格证》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所有本、专科院校的专科(高职)专业。
4、体育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以后随普通文理考生同时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本科两个学校顺序志愿、一个学校服从志愿和两个专科(高职)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栏设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专业考生可兼报理工农医类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二批的院校志愿,并填涂相应的志愿信息卡。
5.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可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自己的考试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和学校的《招生章程》进行填报,学校要向考生和考生家长讲清楚填报志愿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填报后须由本人签字确认,以示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能改动。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确认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考生保存,一份留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保存至年底。
6.考生志愿信息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采集,志愿信息要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积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尊重考生选择,做好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
五、今年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照顾的政策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照顾:
(一)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学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三)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且同时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范围以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公布的竞赛名称为准)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五)艺术特长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所报考学校提供档案,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六)烈士子女,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九)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几项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条件,可选其最高项,不得重复计算。
根据教育部规定,常规录取工作结束以后,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由于我省专科(高职)二批不设服从志愿,省内专科(高职)二批的部分院校如生源不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重新公布生源不足的学校名单和计划缺额情况,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重新填报征求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办理录取手续。
六、报考外语和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参加外语口试的时间、地点
报考外语和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口试时间:6月30日至7月1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口试成绩须于
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录取办法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间安排在本科二批进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或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志愿和招生学校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录取时,招生学校应首先办理计划增加手续并提供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
八、体育考生的录取办法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一)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本科、专科(高职)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本科、专科(高职)计划的1:1.3和1:1.5的比例确定。
(二)投档、录取原则
在全省体育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社会体育、公共事业管理等侧重文化要求的专业,依据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可以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学校的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九、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考生若没有取得所填报院校的合格专业成绩将不予投档。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按文化成绩投档的办法。
(一)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省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省外其它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省内其它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文化分数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按文化分数70%、专业分数30%之和排序录取,也可按文化分数排序录取,但预先要以招生章程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专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省外本、专科院校的专科(高职)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将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投档,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
省内本、专科院校的专科(高职)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以文化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专科(高职)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学校,按招生学校各专业的缺额数、考生服从志愿,由计算机随机投档,学校审查录取。
十、军校和国防生招生
1、政审: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政治审查工作,有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共同完成。政治审查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7日。
2、面试、体检
面试时间:6月29日至7月1日
体检时间:6月29日至7月2日
面试、体检地点:青岛市民兵训练中心(青岛市绍兴路67号)联系电话:0532-82827563
十一、公安院校招生
1、政审
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省、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部署、督导,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组织落实。政审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9日。
2、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时间:7月2日
面试、军检地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在山东警察学院(济南市文华路东路54号)面试、军检;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在山东边防总队医院(济南市解放东路59-3号)面试、军检。
说明:
(1)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山东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公安现役院校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2)考生应提前一天到面试点,以便参加次日晨空腹验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