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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时间: 2011-08-02
  7月2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王晋成,副主任许孝新、张元平、段庆孔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衣萍主持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谭甲作的关于临朐县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邓世华作的关于临朐县2011年上半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民政局局长师俊刚作的关于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国土局局长王强、县砂管局局长陈晓东分别作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根据《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监督职能对重点工作进行评议的意见》,组织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对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投票测评。一致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积极强化工作措施,城乡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补助水平逐步提高。投票测评的综合分数为89.94分,总体评价为满意。
  会议还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并组织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述职市人大代表的任职情况进行了评议。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继续实施“工业立县”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大项目建设,提高工业经济发展水平;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严格依法理财,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要加大对居民低保政策的宣传,严格履行各项程序,不断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推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全县城乡低保的补助水平。要强化对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加大整顿力度,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切实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努力实现资源开发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副县长王永刚,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素敏,县法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砂管局、安监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副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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