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9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就全县安监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过程中,实地察看了伊利乳业、烟花爆竹经贸有限公司、陆安化工等企业的生产运营现场,听取了县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一系列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1、领导重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具体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常抓不懈,把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百分制考核范围,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在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施严格地考核。目前,镇街(产业园、风景区)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分级监管的良好格局逐步形成,全县保障安全生产的机制体制逐步健全完善。
2、突出重点,监管密度力度不断加大。作为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能够立足全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的监管密度和力度。通过强化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设立举报电话和网站信箱、有奖举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等措施,不断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总体上继续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共检查相关从业单位1015家次,查处并整改安全隐患1370处。同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认真审查项目建设安全条件,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3、多措并举,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安监部门始终坚持把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作为保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了百日集中整治、“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治理等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1-8月份,共排查整改问题和隐患1800余处,处理举报60多起,整改重点隐患18处,取缔祥维斯化工等100处非法违法行为。
4、夯实基础,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无小事,基础夯地实不实非常关键。为此,安监部门不断强化执法检查,以查促训,督导各行业企业积极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加强预案管理,指导各级各部门修订了既具科学性又具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督促高危行业企业配齐了队伍和物资。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许可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新上项目进行了前置把关,督促企业完善了“三同时”手续,夯实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重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有些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全县有高危企业400多家,其中,非煤矿山21家,危化品生产企业32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城镇燃气企业16家,建筑施工企业39家。部分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安全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生产环节,防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任务艰巨。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较差,仍然存在重效益、轻安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部分企业片面追求企业利润,安全投入不足,保障安全生产的举措跟不上。三是安全监管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安监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特别是缺少精通各行各业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人才,现有的监测仪器、设备陈旧,难以满足现阶段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四是“大安全”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强化完善。安监工作面广量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安监、公安、交通等单位的联动工作机制,需自觉积极、协调配合地有效运作。
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以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延伸宣传触角,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安全生产,既要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也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反面案例的曝光力度,算清安全生产效益账,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安全、安全为了人人”的社会氛围。要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不断提高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二要强化责任考核,努力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加强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兑现奖惩,努力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方面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实行“一岗双责”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考核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真正实现监管无缝隙、无缝隙监管。要严把行业准入关,尤其要提高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审批。另一方面要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落实主要责任人和各级管理者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投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继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具体工作中,坚持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综合检查力度,严查安全隐患,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突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严格监管,特别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要继续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定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较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非法小作坊,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停产停业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努力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努力维持全县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
四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企业是安全生产投入的主体。要严肃督促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在安排项目、制定规划、组织生产时,必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及时到位不欠帐,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不断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责令企业更新和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要严格督促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教育培训投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对作业风险的辨识、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努力杜绝因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不安全行为,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安监部门要保障安全生产的公共需要,包括扶持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扩大安全生产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