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3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民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县民政局关于全县民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县婚姻登记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到东城街道、沂山风景区管委会、沂山镇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为总抓手,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我县的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和民政服务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工作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组织领导到位,重视程度较高。县政府坚持把民政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督促检查。县民政局立足部门职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落实目标,强化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体系健全,制度配套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县政府及民政部门立足实际,及时补充、修正和完善民政工作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医疗救助办法》、《城镇“三无”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社会化管理的意见》等文件,使民政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为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基础建设,服务水平提高。开工建设了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城关街道、东城街道、沂山新建了敬老院并已投入使用,九山、五井、辛寨敬老院正在改扩建中,县、镇两级养老敬老机构逐步健全。在全县规划建设了86个农村社区和15个城市社区,并不断完善社区工作队伍管理机制,社区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制定实施了《县直有关部门农村社区服务重点》,将县直部门、单位的职能向社区延伸,实现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便捷化,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注重工作实效,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上级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按照人均纯收入水平发放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落实了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相关补助政策,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扎实做好涉军人员稳定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认真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完善殡葬管理,强化了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低保、五保政策,不断提升低保、五保标准,启动了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比对系统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保证了公共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积极开展社会慈善募捐,及时向家庭困难户、病灾户发放救助金,社会慈善捐助和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调查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县仅有一处在建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随着经济社会转型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家庭小型化、空巢化趋势日益显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与急剧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镇街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建设不平衡,影响了全县养老敬老工作的开展。
二是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存在不规范现象。从掌握的情况来看,少数村干部对低保政策缺乏准确的认识,在低保户的申报、评议和公示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甚至利用职权办理“关系保”、“人情保”。低保覆盖面还不够宽、标准不高,低保补助水平与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大病救助标准较低,对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不规范、救助不及时,社会救助能力和救助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是社区服务水平还不够高。部分社区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生活补贴、职能职责等都还没有落实,致使部分社区职责不明,人员经费无保障,工作难以开展。部分社区服务场所建设滞后,有的社区虽然新建了服务场所,但在管理、服务等方面还没有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社区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切实发挥。
三、几点建议
民政工作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意义重大。为促进民政工作的开展,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民政工作的认识。民政乃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既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阀”,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晴雨表”。县政府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核心理念,加强宣传和教育,不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政工作的认识,真正形成高度重视民政、积极关注民生的社会氛围。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民政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摆上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民政工作的开展。县民政局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各镇(街道、产业园、风景区)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要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要加快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镇街敬老院建设进度,严把建设质量和标准,完善内部设施配套,提高服务标准和水平。要把养老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构建社会化养老敬老体系,切实提高养老敬老水平。要进一步提高低保和五保保障标准,严格低保申报、审批程序,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城乡社会救助水平。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政策规定,扎实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失业涉军人员公益性岗位再就业。要加强协作,健全完善复退军人维稳机制,落实稳控措施,强化信息沟通,扎实做好涉军人员稳定工作。要加快社区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社区社会化管理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规范完善社区运行体制机制,切实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要切实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健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四要进一步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推行社工制度,配备社工专业人才,采取政府买岗、社会招聘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到社区工作。要加强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尤其要加强社区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工作监督与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