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5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县金融办工作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县金融办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人保财险、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潍坊银行等金融部门运营情况,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县金融办自2010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全县金融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了银行信贷投放总量。坚持银企对接常态化,先后组织召开20多次银企对接会议,分镇街园区、分行业组织银企对接活动8次,进一步密切了金融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了金融部门信贷积极性,扩大了信贷规模。截至今年3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33.64亿元,较2011年初增加139.7亿元,增幅148.8%,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促进了金融业多元化发展。严把新型地方金融机构设立条件,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狠抓金融招商,积极鼓励支持股份制银行、保险、证券等现代金融业在临朐设立经营机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全县成建制金融机构发展到50多家,其中商业性银行10家、保险业30多家、小贷公司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3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家、民间融资服务登记中心1家、典当行3家、证券公司营业部2家,金融多元化发展的水平不断提升。
(三)加快了企业直接融资步伐。狠抓后备资源企业培育,制定出台了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企业改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止目前,共引导48家企业完成改制,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接资本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奠定了基础。为不断加大场外市场挂牌培植力度,组织开展直接融资、股权挂牌培训、股权交易场所现场观摩学习活动30余次,参训企业700多家次,拓宽了企业融资视野,提高了企业挂牌上市积极性。截止目前,全县共有18家企业实现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累计实现直接融资7.6亿元。
(四)优化了金融生态环境。多措并举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一是积极协调、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建立主监管员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加大对新型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新型地方金融部门的管理、经营和服务。二是研究制定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推进涉企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等文件,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相关工作小组,协调金融单位与有关部门开展信息沟通交流,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化解了涉企金融风险。对个别企业出现的资金链断裂问题,积极跟进,强化协调,及时化解了企业风险,维护了涉险企业的正常生产。三是不断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在电视、报纸等媒体设立金融栏目和板块,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投资理财、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等知识的宣传,增强了群众依法理财观念和风险意识。
调查组认为,县金融办比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在工作协同推进的力度上需进一步加强。受金融部门条块管理及自身职能所限,县金融办在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合作协管、风险排查等制度时,有的金融机构协同参与、合力推进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如加强行业监管、涉企金融风险化解、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和非法集资等,推进的力度和成效上都需要提升。在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上需进一步加强。推进企业直接融资的效果还不够明显。全县规模企业本身体量较小,有的没有进行规范化改制,达不到对接资本市场的条件;有的企业管理者对直接融资的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在推动场外市场挂牌尤其是沪深主板市场上市工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引导银行提高存贷比、加大对企业支持的成效还不明显。从去年看,全县存贷比为69.53%,较全市低7.03个百分点,与寿光88.67%、诸城88.64%、高密86.96%、昌乐82.34%相比均有较大差距。在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上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推进金融布局城乡协调发展、提高便民利民水平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仍然存在着服务主体少、能力弱、方式单一的问题,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二是金融招商的成效还不够大。金融机构总体数量偏少,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新型地方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在监督促进金融部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作用发挥得不够。例如,有的存在服务意识不高、便民措施不多、客户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血脉。促进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提升金融工作总体水平,县金融办担负着重要职责。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几点意见建议。
一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企业资金瓶颈。要积极鼓励各金融部门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放宽贷款额度,增加授信及贷款投放总量,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要充分发挥政银企担对接平台作用,针对重点企业、骨干财源、政府融资等重点领域,及时组织不同形式的政银企担对接活动,加强各方联系对接,提高融资规模和时效,为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要积极推进企业场外市场挂牌融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场外市场挂牌,扩大融资规模,增强发展活力。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认真研究企业上市的各项规定,制定和完善鼓励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上市申报“绿色通道”制度,聘请专门公司对企业进行上市包装,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企业上市提供服务和帮助,尽快取得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的突破。
二要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要狠抓金融监管,积极协调引导各金融监管部门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切实提高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要不断强化对新型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扎实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初审和风险监测,保障其规范有序发展。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司法收贷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金融债务和保险诈骗等违法行为,维护好金融机构的债权,稳定金融秩序。要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开展金融信用优秀企业评选和社会评价金融机构等活动,努力营造企业诚信文化,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要着力改善金融布局,不断满足现代金融需求。要扎实做好金融招商工作,加强与上级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企业总部的联系,大力宣传临朐支持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鼓励和支持在临朐设立营业机构,千方百计“引金入临”,不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扩大产业总体规模。要积极引导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下沉服务,到条件成熟的镇(街、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在社区和乡村合理设立金融便民服务点,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服务。要科学规划布局,推动金融聚集区建设,进一步聚集银行、保险、证券、新型地方金融机构以及服务中介机构,引导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有效集聚,不断扩大聚集区的吸引力影响力。要推进金融业服务提升工作,充分考虑各年龄段、各层次消费者的现实要求,督促引导金融机构改进营业场所硬件设施布局,合理设置自助设施和人工服务窗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要狠抓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在推进金融产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工作。要建立健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与各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密切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合作,及时协调解决金融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金融产业发展。要不断强化金融法律法规、现代金融管理、企业上市、规范化公司改制、风险管控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提高专业知识水平,不断增强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岗位分工,严格内部管理,加强检查调度,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有效地发挥好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