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工作计划,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检查中,听取了县规划局、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汇报,到绿城水郡、栖霞园、陡沟小学、皇山棚户区改造、中欧节能门窗产业园等建设项目和宝龙达集团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创新理念,强化措施,科学编制完善城乡规划,严格规划的执行,城镇面貌显著改善,城乡载体功能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一)规划体系逐步完善。积极推进各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城乡建设规划体系基本形成。扎实做好《临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的修编工作,已完成第一轮省直部门征求意见,年底前有望实现批复实施。新一轮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加快,5个镇的总体规划已批复实施,其他3个镇的总体规划修编也已完成。认真做好社区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完成了28个农村新型社区和40个美丽乡村规划。加快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完成公共体育设施、城市地下管线、城乡电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城市给水、节水及海绵城市等多个专项规划,为城乡有序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根据县镇建设的需要,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去年以来共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56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580公顷。
(二)规划管理逐步规范。全面落实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时调整完善规委会组成人员,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规委会,及时审议各类重要规划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方案,规范了规划的编制和修定。严格落实规划公开制度,通过项目现场公示牌和县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对规划进行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大规划实施的巡查力度,依法纠正各类违反规划的行为,去年以来,先后对100多个疑似违法图斑进行了逐一核查,纠正违反规划行为12起。制定出台拆除违法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协调多部门联合开展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有效地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规划作用日趋显现。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引领,围绕打造“山水园林宜居城市”,以弥河城区段开发为重点,上下延伸、梯次推进,规划建设了同心湿地公园、滨河公园、碧桂园等一批绿化及开发建设项目,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位。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规划实施了人民医院、中医院改造及临朐中学、妇幼保健院建设等一批民生工程,完成了13个旧村改造新村安置规划,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规划新建和改造提升了赋海路、文化南路、青年路等路段,调整了农贸、农资市场和商贸物流项目的规划布局,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综合服务功能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规划法的学习宣传还有待加强。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少数干部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规划不严格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群众的规划意识比较淡薄,对规划执法行为缺乏理解和支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
二是规划编制水平有待提高。我县规划专业人才紧缺,一般是委托外地专业机构设计,在规划编制设计中对县域县情的把握上有一定局限性,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不足。在规划编制的前期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不够,少数规划未能达到群众的期盼,特别是一些重要地段和节点上,没有很好地与地理地貌和周围环境相衔接,没有达到最佳效果。城区规划存在重地上、轻地下的现象,地下管网错综复杂,有的地方路面多次挖掘,反复施工,造成浪费。规划编制欠缺统筹考虑,城市建筑风格、外观颜色等特点不突出,格调不协调,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规划编制地域特色不鲜明,我县丰富的文化底蕴在规划中没有充分体现。
三是规划管理和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落实规划的严肃性不够,部分开发单位为了谋取更多利益,在居住小区建设中私自更改规划建设标准,提高容积率、缩减绿化面积和公共配套设施、改变建筑外立面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规划执法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未形成,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巡查力度不够,难以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的违法现象,多是被动监管、事后监管,建管脱节客观上加大了执法难度。规划监管还未实现城乡全覆盖,对违法建设整治措施还不够有力,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多以罚款为主,违法成本较低,没有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三、几点建议
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规划法治意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多层次、全方位搞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真正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城乡规划工作,为《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各级领导干部和房地产开发单位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城乡规划法治观念,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加大对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多种途径进行公示,形成舆论震慑力。
第二,要切实提高规划编制水平,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要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力争使《临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早日批复实施。要坚持超前规划和高标准、高起点规划,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扩展、人口增长等因素,科学确定各区域功能定位,优化发展布局,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把我县的文化特色融入到规划编制中,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点的建筑风格。要进一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增强地块用地性质的兼容性和弹性,及时跟上城市扩容提质步伐。要做好水、电、燃气及电信、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地上和地下规划统筹考虑,切实解决重复施工的现象。
第三,要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要严格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把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要加强规划批后监管,健全查处违法建设的协同联动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整合规划、国土、住建、城管等多部门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违法建设的管控打击力度,对未按规划擅自建设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规划的各种行为,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规划编制、管理责任,对违反程序更改规划、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
第四,要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规划编制和监督管理能力。要加强规划设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高层次规划设计专业人才引进和留用制度,为城乡规划工作更好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要通过公开考选、从基层遴选等方式,配齐配强各镇街规划管理人员,充实一线监管队伍,提高规划监管能力。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与省内外优秀设计单位合作,利用他们的先进规划理念和方法,强化对我县规划编制和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和执法能力。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严抓规划专业人员的教育管理,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