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张惠玉作的《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梅传杰作的《关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窦圣健作的《关于县卫生健康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毕义忠作的《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窦军华作的《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傅士建作的《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县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和五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计分结果如下:
县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89.33分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情况:88.32分;
县卫生健康局工作情况:91.72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情况:91.04分;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情况:87.36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92.24分。
根据《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监督职能对重点工作进行评议的意见》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县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卫生健康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