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公安局局长 张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禁毒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首先,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由我代表县禁毒委,简要汇报全县禁毒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以来,县禁毒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禁毒工作原则,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禁毒工作,全县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禁毒工作组织保障。2017年以来,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禁毒工作,对禁毒工作作出强调和部署,2次调整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19年,调整禁毒委主任由县长担任,委员由23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筑牢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部门齐抓共管的“禁毒工作机制”。3次召开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推进会,制定出台《临朐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责任考评细则》,建立了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监管有力、失职问责的长效工作机制。投资300余万元建成了临朐县禁毒教育基地、禁毒主题公园、毒品快检室等设施,配备了缉毒查缉车、毛发检测仪、拉曼光谱仪等设备,依托治安检查站建成4处流动毒品检查点。加强禁毒力量,新增禁毒民警3人、辅警4人。
二是扎实开展禁毒打击整治工作。2017年至2019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96起,抓获涉毒刑事案件嫌疑人103人,收缴毒品冰毒4100余克、海洛因125克,麻古50粒。新增吸毒人员115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7人,移送起诉人员65人,社区戒毒人员35人,抓获涉毒逃犯20人。发起并破获5起省督目标案件,受到省公安厅的通报表扬。协助破获“2019.8.26”部督案件,一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天目铲毒”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非法种植罂粟人员58人,铲除罂粟4581株。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扫毒大比武中,2017年获第二序列第15名,2018年获第二序列第13名,2019年获第二序列第9名。
三是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控。深入开展“补短板、堵漏洞、防流弊”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净边2020”等专项行动。对全县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设备等开展摸排摸底,组织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全县开展涉芬太尼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每年对170余家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分管领导及专管员培训不少于二次,并不定期对企业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案件7起。处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使用审批1800余条,其中处理盐酸使用审批8万余吨、硫酸使用审批30万余吨,甲苯及其他2万余吨。
四是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按照省级建设标准,积极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配备相关设施。在全县13个镇(街园区)全部建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且全部达到省厅验收标准,全部开通吸毒人员“阳光关爱”工作平台,落实专门力量,按照20:1的比例配齐禁毒专职社工。目前共有登记在册吸毒人员478人,应该配备社工24人,实际配备24人。
五是禁毒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组织禁毒社工、禁毒义工、禁毒民警走进社区、村组、单位,重点走访吸毒人员、戒毒人员家庭,广泛宣传禁毒知识、张贴禁毒宣传海报,听取社会各界对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每年“6.26”国际禁毒日,积极邀请广场舞团、暴走团等团体参加,把禁毒理念和禁毒常识融入全民健身运动中;同时摆放流动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合成毒品的危害及禁毒法律法规,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发放宣传彩页1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人次,受教群众达1万余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毒情形势严峻。毒品种类多、来源广,交易方式隐蔽,且案源少,打击难度大。近几年,在冰毒等传统毒品增多的同时,新精神活性物质“邮票”(LSD )、“笑气”、“神仙水”等开始不断出现,毒品案件涉及地域广、人员多、隐蔽性强,取证困难,办案周期长,证据要求高,打击成效不明显。
二是易制毒化学品管控难。我县涉化工医药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经营单位数量多、范围广、使用量大,管理难度大。部分镇(街园区)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设备的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流弊风险。
三是基层禁毒力量薄弱。大部分镇(街园区)有禁毒工作专班,但没有形成社区治理长效机制,缺乏具体措施和实用办法,工作应付、流于形式。特别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社工不专职,社工由于各种原因不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工作,且经常更换,导致业务不熟,不能对吸毒人员进行有效的帮教管理。
四是县禁毒办未实体化运作。县禁毒办设在公安局,缺乏专职人员,全是办案民警兼任,工作疲于应付。禁毒委成员单位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配合,各单位职能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问题比较突出,综合治毒的力度不够、机制欠缺。
五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社会面禁毒宣传教育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也影响了禁毒工作的整体效果。部分禁毒委成员单位在各自工作职能和禁毒宣传教育上不够重视,缺少有效宣传载体,宣传方式比较单调、层次不够分明,社会禁毒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禁毒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一是保持对涉毒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公安机关明确缉毒打击任务,完成年度禁毒主要战果预期性指标;深化扫毒攻坚,按照专业化经营、合成化打击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扫毒攻坚”行动,加大毒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公安、检察院、法院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形成打击毒品犯罪合力。
二是强化重点制毒物品动态管控。各镇(街园区)发挥主体作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严格“网格化”排查管控措施,强化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从严落实《全省制毒物品管控十严规定》,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对省禁毒办下发的4000余家化工医药企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深入走访制毒物品企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落实法律责任告知、背书签字等工作制度。
三是加强基层禁毒力量建设。推进禁毒办尽快实体化运作,充实禁毒办力量。禁毒委成员单位根据禁毒工作职责,分别牵头组织禁毒宣传、吸毒人员帮教、易制毒化学品整治、禁毒打击等专项行动,发挥单位专业优势,形成打防管控合力。各镇(街园区)加强社戒社康办公室力量,按照20:1的比例配备禁毒专职社工,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全县禁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是健全预防宣传教育体系。推进落实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入党校干部培训班、学习班培训内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禁毒政策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新六进”,消除禁毒宣传教育盲区。制作禁毒宣传片,旅馆、饭店、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滚动播放,各镇(街园区)定期在社区、村居宣传播放。各部门、单位、系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到禁毒教育基地参观活动,掀起“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宣传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