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赵洪军作的《关于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商务局局长王明奋作的《关于县商务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白雪峰作的《关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瞿志敏作的《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唐江然作的《关于县医疗保障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窦超作的《关于县应急管理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六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计分结果如下: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情况:93.63分
县商务局工作情况:94.60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情况:94.20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情况:95.60分;
县医疗保障局工作情况:93.87分;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情况:93.53分。 根据《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监督职能对重点工作进行评议的意见》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商务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医疗保障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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