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任免干部名单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县长田元君的提请,决定任命:
袁海涛为临朐县司法局局长;
魏淑娟为临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杰为临朐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祖阳临朐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窦军华临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郎咸强临朐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根据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季运忠的提请,任命:
隋宝玲为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隋宝玲为临朐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会议决定,接受季运忠辞去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经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