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局长 袁海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县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县司法局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担当作为、务实创新,紧扣全县“一二五五一”思路举措,落实县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一、紧贴中心,创新实干,实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一)强化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委法治委、各协调小组和县委依法治县办人员。召开县委法治委第二次会议、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协调县委办公室将法治工作列为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动作”;协调县委宣传部将法治讲座纳入全县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每年不少于2次;协调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规范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明确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开展1次学法讲座;协调县委组织部将民法典宣讲活动列入党校党员干部培训课程。
(二)依法行政,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出台《临朐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全县现行涉及民法典和营商环境的县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各类规范性文件21件。完善行政复议办案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截至10月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0余件,立案47件,已审结33件,纠错率51.5%,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0余件。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审查工作,审查政府合同近30个,提出合理化建议130余条。
(三)锐意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深入实施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县规划,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民法典,组织全县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开展民法典宣讲60多次。完善法治进校园机制,规范“法治校长”建设,认真推荐“法治校长”106名。突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我县现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0个,市级“法治镇(街道)”2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3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1个。
(四)稳中求进,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引导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政府部门、村(居)、企业法律顾问。扎实开展镇村合同备案审查工作,先进经验被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刊发,得到司法部领导肯定。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包靠企业”制度,选派全县58名优秀法律服务人员包靠全县110家财源型、成长型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0件,代写法律文书6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发展,完善援助机构驻看守所、法院值班制度,办理案件87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顺公证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和效率。
(五)真抓实干,法律保障职能发挥到位
充分发挥全县389个调解组织和1918名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稳定方面的作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183件,调处成功1179件,调处成功率99%以上。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投入57万元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化建设。投入30多万元,加强司法所建设,1处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6处司法所被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我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372人,现有安置帮教人员1694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达98%以上。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也存在一些问题: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创建和依法治县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考核主体,评价指标设置、方式应进一步科学客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等等。
二、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高效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草“十四五”期间“法治临朐”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对全县法治建设作出下一个五年规划安排。以争创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深入开展示法治政府范创建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争创全省乃至全国先进。准备“八五”普法启动工作,结合我县“十四五”规划的精神,起草“八五”普法规划,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争创2处潍坊市“法治示范镇(街)”、1处国家级和2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做好镇村公共资源运营处置合同备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法律援助“减证便民”,扩大援助覆盖面,在案件数量和质量上实现较大突破。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智慧矫正”。利用社会力量对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的安置和帮助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实现依法专业,便捷高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