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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 2021-06-26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5月中旬,县人大财经委组织对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此基础上,到沂山林场、冶源街道宫家坡矿坑治理项目、冶源水库、老龙湾泉域深水井封闭现场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求,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节约开发利用、保护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的融合。积极推进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2021—2025)工作。严格征地管理程序,依法依规操作,实现公开公正透明。规范矿产开发审批流程,全过程实现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全面推行林长制、河湖长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管理体系。

2.自然资源资产科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方面,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去年以来共处置土地8100亩;大力盘活闲置低效用地,重点对布局散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原厂房用地,以及旧住宅区、旧工业区等低效用地进行二次开发,促进土地合理高效利用。近3年来,收回或收购国有土地1193587亩。水资源方面,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强化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对高耗水项目,实行限批制度。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机关单位和小区创建活动,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3.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推出抵押物价值重置机制,将土地评估价值由原来的平均每亩20万元提高到60万元,释放抵押担保价值300亿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2018年以来,全县供应土地64513120亩,其中出让59311818亩,出让价款61.7亿元,保障了华铝国际节能门窗产业园等重点项目以及民生项目、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采取招、拍、挂等方式出让采矿权。2017年以来,我县成功出让五井茹家庄、大埠山矿区采矿权2宗,收益6.288亿元。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一户一台账制度,强化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4.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持续推进土地、矿产、水、林业等资源的保护治理。严查违法违规用地,近三年共拆除164686亩。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截至到2020年底,全县共完成73处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恢复矿山面积7890亩。加强水资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对非法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部封堵,对直接影响老龙湾泉域出流的深水井进行彻底封闭。加快推进生态河湖建设,持续开展清违清障,组织实施绿岸行动,完成河岸绿化1127亩。持续抓好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先后投资近5亿元,开展水库、河道、堤防等防洪治理。深入开展绿满城乡、秀美临朐建设行动,全县森林资源总量稳步提升。争取中央投资1300余万元,实施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持续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面积近12万亩。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和讨论的情况看,我县自然资源资产在管理、开发和保护等方面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有以下表现:

1.基层对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本质内涵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自觉。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没有做到与生态环保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如有的镇街在上一些工业、农业项目时,实施方案编制不科学,造成生态破坏;有的镇街在废弃矿山恢复治理中,不舍得投入,治理效果不好;有的矿山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认识和投入不足,工作标准不高。此外,还有的企业和种养户存在污水偷排等问题。

2.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突出。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加,而国家对耕地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得越来越紧,不能及时满足部分项目的用地需求,导致违法用地行为时有发生。同时,水资源承载压力也越来越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工业、农业、生活用水紧张的形势比较严峻。

3.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差距较大。我县大部分企业用地较为粗放,亩均产能效益偏低。从2019168家规上工业企业的统计数据看,亩均缴纳税金仅为7.67万元,远远低于山东省15万元/亩的标准。水、砂石等资源的税费征收还存在覆盖面不广、手段较单一的问题,尚未做到应征尽征,资源流失较严重。部分矿山如石灰石开采加工企业,产品附加值不高,经济效益偏低。高端化、集约化林业产业在我县发展仍然欠缺。

4.监管力度不够,执法力量不足。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法治宣传不广泛、不深入,舆论和社会氛围不浓。对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不够大,违法用地、非法采砂采矿、违法取水等行为时有发生。林业执法体系还不够理顺,部门监管、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由多个部门承担,协同配合不够有效。此外,林业系统基层人员老化现象比较严重,人才断档问题突出,管护力量不足。

三、下步工作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镇街园区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立足各地不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对新上工业、农业等项目,要组织专家搞好科学论证。

2.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自然资源基础管理。要积极推进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建立好目录清单和台账,全面、准确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评估方法、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构建起底数清、权责明、保护严的管理框架。

3.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利用国有自然资源。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细化土地、矿产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全面落实多规合一,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格局;要创新资源供给方式,积极推行弹性出让、租让结合等土地供给机制,合理设置出让租赁年限和使用效益标准;要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通过腾笼换鸟、政府回购等方式,分类分批整治;要引导矿山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升级生产设备等方式,实现转型发展,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利用水平。要加强水、砂石等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规范管理职能,优化管理体制,强化税费征管,实现高效节约利用。要理顺和规范林业执法体系,严格林地管理,更好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经济发展。

4.加强协作配合,健全监管机制。要完善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扎实推进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要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奖惩,确保监管成效。

5.狠抓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才和执法力量。要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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