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议案》的办理落实,根据《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于11月下旬,组织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县政府办理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冶源水库、沂山水库、原丹河砂厂采砂点等现场,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议案》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办理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总体来看,办理工作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对议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县政府坚持把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关系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议案转交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经过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工作重点、办理措施和期限,促进了议案的办理落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政策,落实具体保护措施,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启用沂山水库作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废弃张家亭子水源地,备用水源地设置更为合理,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水需求。
二是配套完善水源地保护设施。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投入,配套完善保护设施,水源地防护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制定落实了冶源水库水源地保护专项方案,进一步明确保护区地理界限,在一级保护区周边区域设置隔离防护围栏4000米,配套了界桩、防撞墙、限宽墩、标识标牌等防护设施,安装了视频监控,并安排专门力量定期开展巡逻检查,确保各类设施正常使用,提升了冶源水库水源地防护能力。重新编修备用水源地保护技术规范,建设完成沂山水库供水管网与全县供水管网的对接,提高了全县供水保障能力。
三是持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定期巡查和综合整治,加大对冶源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关闭伟成假日酒店项目,对芙蓉岛6栋居民楼下达了关闭告知书,并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有效杜绝了直接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现象的发生。加强联合执法,对冶源水库上游二级保护区内的2处砂场进行了关停拆除,集中清理25艘抽砂船、4条洗砂设备,拆除活动板房41间,水源地挖砂行为得到全部清除。加大冶源水库周边禁养区畜禽和渔业养殖的清理整顿力度,关停拆除养殖场5处、养鱼池14处,有效解决了养殖污染问题。加强准保护区管理,对30家汽配和法兰项目下达关停通知书,并采取了强制断电、封存设备等措施,有效清除了工业污染隐患,切实保障了保护区周边生态的总体安全。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情况看,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对待议案办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干部群众对有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知之较少,对保护水源地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划定的保护区范围不明确,自觉关心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设施配套还不够完善,水源地防护总体水平还不够高。比如,冶源水库仅在大坝设置了隔离围栏,沂山水库尚未设置隔离围栏;保护区周边设立的界碑、界桩等标志和宣传警示牌相对较少,与议案提出的“逐步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水质监测水平不高。检验监测设备相对落后,纳入监测范围的指标还不够多,与潍坊市110多项水质监测指标相比,我县仅为42项,难以实现对饮用水的全覆盖无缝隙高效监管。四是农村面源污染比较突出。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除草剂等违规、超量使用,对水源地水质造成了不良影响;冶源水库周边部分渔业、畜禽养殖业未全部清除完毕,养殖污染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五是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尚未真正形成。水源地保护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各镇、街(园、区)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有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有的职责发挥不充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自去年年底到期后,新的办法还在制定之中,对水源地保护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几点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最重要资源之一,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事。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议案办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县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持之以恒地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一)狠抓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源地保护意识。要持续加强水源地保护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积极在相关法律法规、水源地保护重大意义、我县现有水源地保护现状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水源地保护工作。要积极宣传“保护水源、节约用水”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节水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光荣、浪费水资源可耻、污染水源地违法”的浓厚舆论氛围。要以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镇村为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从身边做起、从生产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做起,切实维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水源地保护、水质安全等方面相关数据、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狠抓监管执法,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对造成污染水源地的行为一律进行严肃处理,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小项目、养殖项目等,发现一起关停一起,进一步巩固水源地保护整治成果。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对水源地周边农村农业发展的统一规划,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养殖业,严格落实《临朐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科学规划畜牧养殖小区,严禁在水库上游及周边搭建养殖大棚,已建成的要按规划要求依法限期关闭或搬迁,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要加大对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切实抓好沿河村庄和河道内垃圾的无害化收集、清运管理和处理工作。要着力提高水质检测能力,不断加大对供水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监测指标数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供水企业根据水质变化趋势完善配套设施,改进工艺流程,保证规范化、科学化运营。
(三)狠抓资金投入,提高水源地保护能力和水平。要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配套完善隔离防护、视频监控、标识标牌等硬件设施,合理设立水源地保护公益广告,逐步实现保护区封闭式管理,切实增强水源地保护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推进水源地监管和保护不断向上游延伸,加强水源地上游支流、塘坝的环境整治,从源头上保障水质安全。要加大水源地保护巡查和整治力度,有效减少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开荒垦荒、矿山开采、观光旅游等行为,降低外界活动对水源地保护造成的不良影响。要大力实施湿地保护、栽植涵养林木、种植净化水草、投放滤食性鱼类等措施,加大对水源地的生态修复力度,维护水源地的自净能力和生态功能,不断改善水质。要加大供水管网管护和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推进供水管网实现更为高效、便捷的互联互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要积极借鉴外地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投入模式,加大水源地保护资金筹集和投入力度,着力保障水源地安全运行。
(四)狠抓组织领导,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体制,不断加大协调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责任、明确重点、加强调度,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做好阶段性工作重点与长期任务目标的结合文章,杜绝保护治理“一阵风”,防止破坏水源地行为“死灰复燃”,切实保障水源地水质长期安全。要着重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尽快修订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环保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密切沟通交流,强化综合协调,加强联合执法,不断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搞好水源地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实际,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常态化管理和监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总量,减少环境污染,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