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关于年产1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及夹胶玻璃项目已批准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9-01 00:00: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现我局对年产1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及夹胶玻璃项目已批准公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09月01日-2025年09月09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地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地址:/)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1

年产1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及夹胶玻璃项目

东城街道北安家河村

山东艺玻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桦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2)山东艺玻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及夹胶玻璃项目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