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刚诉临朐凯悦大酒店有限公司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9-05

临朐凯悦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魏刚诉你单位工资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直接送达仲裁决定书未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5】555号仲裁决定书。裁决内容为: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本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