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24004296806Q/2023-08515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4 月 13 日 |
标 题: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三型达标”创建 推行镇街“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4 月 13 日 |
文 号: | 临政办字〔2023〕18号 | ||
内容概述: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三型达标”创建 推行镇街“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6806Q/2023-08515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 年 04 月 13 日
- 标 题: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三型达标”创建 推行镇街“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4 月 13 日
- 文 号:临政办字〔2023〕18号
- 内容概述: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三型达标”创建 推行镇街“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深化“三型达标”创建 推行镇街“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3〕18号
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深化“三型达标”创建 推行镇街“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深化“三型达标”创建推行镇街“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基层政务服务“三型达标”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4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完善我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夯实基层政务服务基础,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加快构建适应镇街工作特点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通过调整优化试点镇街管理体制,提升试点镇街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起“一站式”的服务模式,实现一个窗口流转、一枚印章审批(服务),把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促使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得到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将原先“七办五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承接,并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统一受理、办理。启用“XX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政务服务专用章”。企业、群众在镇街办理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加盖“XX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政务服务专用章”,不再加盖“七办五中心”印章,实现“一枚印章管服务”改革。对县审批服务局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县审批服务局刻制带有编号的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并委托镇街使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同步制作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印章仅限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各镇街负责梳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由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统筹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制定规范的事项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内容应包括事项名称、受理部门、办理依据及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编制成二维码并公示,方便群众查阅。同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镇街承担的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要一并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也要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三)规范人员管理。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在划转事项的同时,将部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好的人员一并划转至便民服务中心,由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原则上划转人员不再安排承担其他专项工作任务,专职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各镇街要把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统筹做好工作人员配备和管理。
(四)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窗口设置,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推行“一窗受理、全科办理”模式。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审批专窗”“综合服务专窗”两个专窗,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行政审批专窗”主要针对镇街自有许可事项、承接县审批服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综合服务专窗”主要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非许可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同时,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村(社区)办理,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制定服务标准,按照“形象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和窗口管理标准化”的要求,规范窗口业务办理,加强人员培训,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工作人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落实容缺受理等改革要求,建立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与群众间便利的互动反馈机制。
(五)规范制度建设。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管理运行、服务评议、廉政防控、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完善日常监察、社会监督、督查考核等多管齐下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约服务、帮办代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AB岗服务、投诉举报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
(一)启动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底)
在冶源街道先行试点,刻制“临朐县人民政府冶源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专用章”。冶源街道牵头制定划转事项清单,确定好划转人员,制定事项移交、人员划转相关工作方案。冶源街道、有关部门成立接收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事项的划转、移交、接收等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成熟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逐项推进移交工作对接,确保事项划转、移交工作完整、有序开展,实现业务工作的无缝衔接。移交期间业务正常开展,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业务办理,影响群众办事。
(二)过渡阶段(2023年3月-2023年5月底)
事项完成移交后,设立业务办理过渡期。过渡期内,新业务办理人员与原业务人员,共同做好划转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并对作出的审批决定与原审批人员共同承担责任。在过渡期内,要及时发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加以整改完善。原业务人员要加强对新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承担业务的办理流程,在过渡期结束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6月-2023年8月底)
过渡期结束后,进入业务稳定运行期。运行期间,要不断总结提升改革试点经验,并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新闻报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确保改革成果给群众带来实效。
(四)复制推广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底)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县其他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各镇街要借鉴冶源街道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时完成“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担当意识,主动认领责任,从印章管理、场所建设、人员配备、事项进驻、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明确建设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县委编办、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要做好牵头抓总,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涉及事项划转的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积极作为、工作落实到位、成效突出、社会满意度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典型带动。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的经验做法,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提高群众对“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改革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