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言
家庭优待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临朐信息公开网咨询的问题,临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检索查阅了相关政策文件,现回复如下: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4年第二次发放将于本月完成;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在您义务兵服役期满一并发放,请注意查收。具体可到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或致电服务电话0536-3092637咨询。联系人: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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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住房补贴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临朐县信息公开网咨询的问题,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科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咨询的“我是外地在临朐就业的大学生,请问一下在临朐租房有什么政策,租房是否有补贴?如果有,申请补贴的条件和要求是什么?”的问题,根据《临朐县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具体认定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1、2023年5月1日后在临朐县首次就业,申请时间与就业登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2、在临朐县缴纳社会保险或工作单位在临朐,社保在潍坊市区缴纳;3、在临朐县无住房登记信息,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二、补贴标准。专科及以下学历补贴300元/月,本科学历补贴35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补贴)400元/月,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房租租金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补贴。三、办理流程。(一)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临朐县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审批表》。用人单位于每季度末月1-10日集中向县住建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社保证明;2、住房查询证明;3、学历证书;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5、租赁住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银行账号、产权人身份证;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7、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文件)。
详情可咨询住建局保障科(0536-3210596)或关注“临朐住建”公众号,点击“政策解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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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日
住房补贴的认定条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临朐县信息公开网咨询的问题,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科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咨询的“目前是否还有住房补贴的优惠政策,如果有的话,认定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根据《临朐县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具体认定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1、2023年5月1日后在临朐县首次就业,申请时间与就业登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2、在临朐县缴纳社会保险或工作单位在临朐,社保在潍坊市区缴纳;3、在临朐县无住房登记信息,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二、补贴标准。专科及以下学历补贴300元/月,本科学历补贴35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补贴)400元/月,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房租租金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补贴。三、办理流程。(一)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临朐县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审批表》。用人单位于每季度末月1-10日集中向县住建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社保证明;2、住房查询证明;3、学历证书;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5、租赁住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银行账号、产权人身份证;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7、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文件)。
详情可咨询住建局保障科(0536-3210596)或关注“临朐住建”公众号,点击“政策解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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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9日
子女小学义务教育入学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临朐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尚未发布,您咨询子女明年的入学问题,现参照《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答复如下:
根据学生户籍、监护人房产(指住宅,下同)情况,我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学位类型分为四个批次,入学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学位类型一(第一批次):临朐县户籍(指学生,下同),法定监护人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指学生,下同)均在招生区域内;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学位类型二(第二批次):临朐县户籍,法定监护人自有房产在招生区域内,但户籍地址不在招生区域内。
学位类型三(第三批次):非临朐户籍,法定监护人自有房产在招生区域内。
学位类型四(第四批次):在招生区域内无自有房产,但有稳定工作单位并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本批次将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优先招收监护人已办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有用工单位正式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或在城区有正式工商营业执照且已经营6个月以上的随迁人员子女。同类随迁子女按相应证照办理时间先后确定入学次序。其他随迁子女,综合衡量信息采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根据您所述的目前情况,如不在户籍地寺头镇入学,选择在临朐县城区无房、无工作地入学,属跨片区择校,不符合入学相关要求。如在临朐县城区有稳定工作或稳定居住,可以选择在临朐县城区入学,属于上述入学第四批次。具体可以入学的学校,将根据当年入学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而定。因学位不足无法入学的,将予以统筹协调,保证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如有其他具体问题咨询,建议拨打我局基教科电话0536-3214470咨询。
希望您对我县的教育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谢谢!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15日
9月24日上午,临朐县残联主要负责人带队走进临朐县融媒体中心,参加中共临朐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主办的《行风聚焦》节目,向广大听众介绍残疾人政策和残联工作情况,并通过热线电...
录播时间:2024-08-06
为切实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深化民生民意,加强社会监督,推动政风行风建设,8月6日上午,临朐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丁国强带领督察、法制、治安、交警等有关警种单位负责同志,应邀...
上线嘉宾:丁国强
主持人:
上线时间:2024-08-06
上线单位:县公安局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临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4-07-05 结束时间:2024-07-16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临朐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4-07-05 结束时间:2024-07-16临朐县公安局对《临朐县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的通告》征集意见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4-06-28 结束时间: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