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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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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12-27 09:02:33.0 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临朐信息公开网咨询的问题,临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检索查阅了相关政策文件,现回复如下: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4年第二次发放将于本月完成;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在您义务兵服役期满一并发放,请注意查收。具体可到临朐县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或致电服务电话0536-3092637咨询。联系人:黄坤。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与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反馈:

县住建局2024-12-03 19:19:20.0 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临朐县信息公开网咨询的问题,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科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咨询的“我是外地在临朐就业的大学生,请问一下在临朐租房有什么政策,租房是否有补贴?如果有,申请补贴的条件和要求是什么?”的问题,根据《临朐县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具体认定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1、2023年5月1日后在临朐县首次就业,申请时间与就业登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2、在临朐县缴纳社会保险或工作单位在临朐,社保在潍坊市区缴纳;3、在临朐县无住房登记信息,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二、补贴标准。专科及以下学历补贴300元/月,本科学历补贴35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补贴400元/月,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房租租金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补贴三、办理流程。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临朐县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审批表用人单位于每季度末月1-10日集中住建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社保证明;2、住房查询证明;3、学历证书;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5、租赁住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银行账号、产权人身份证;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7、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文件)。

详情可咨询住建局保障科(0536-3210596)或关注“临朐住建”公众号,点击“政策解读”了解。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与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日

反馈:

县住建局2024-11-29 20:15:18.0 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临朐县信息公开网咨询的问题,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责成有关科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咨询的“目前是否还有住房补贴的优惠政策,如果有的话,认定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根据《临朐县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具体认定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1、2023年5月1日后在临朐县首次就业,申请时间与就业登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2、在临朐县缴纳社会保险或工作单位在临朐,社保在潍坊市区缴纳;3、在临朐县无住房登记信息,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二、补贴标准。专科及以下学历补贴300元/月,本科学历补贴35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补贴400元/月,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房租租金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补贴三、办理流程。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临朐县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审批表用人单位于每季度末月1-10日集中住建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社保证明;2、住房查询证明;3、学历证书;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5、租赁住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银行账号、产权人身份证;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7、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文件)。

详情可咨询住建局保障科(0536-3210596)或关注“临朐住建”公众号,点击“政策解读”了解。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与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9日

反馈:

县教体局2024-11-15 14:24:10.0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临朐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尚未发布,您咨询子女明年的入学问题,现参照《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答复如下:

根据学生户籍、监护人房产指住宅,下同情况,我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学位类型分为四个批次入学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学位类型一(第一批次临朐县户籍(指学生,下同),法定监护人自有房产户籍地址(指学生,下同)均在招生区域内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学位类型二(第二批次临朐县户籍,法定监护人自有房产在招生区域内,但户籍地址不在招生区域内。

学位类型三(第三批次非临朐户籍,法定监护人自有房产在招生区域内。

学位类型四(第四批次在招生区域内无自有房产,但有稳定工作单位并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本批次将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优先招收监护人已办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有用工单位正式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在城区有正式工商营业执照且已经营6个月以上的随迁人员子女同类随迁子女按相应证照办理时间先后确定入学次序其他随迁子女,综合衡量信息采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根据您所述的目前情况,如不在户籍地寺头镇入学,选择在临朐县城区无房、无工作地入学,属跨片区择校,不符合入学相关要求。如在临朐县城区有稳定工作或稳定居住,可以选择在临朐县城区入学,属于上述入学第四批次。具体可以入学的学校,将根据当年入学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而定。因学位不足无法入学的,将予以统筹协调,保证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如有其他具体问题咨询,建议拨打我局基教科电话0536-3214470咨询

希望您对我教育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谢谢!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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