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24004296806Q/2023-0917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12 月 15 日 |
标 题: | 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12 月 15 日 |
文 号: | 临政字〔2023〕42号 | ||
内容概述: | 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6806Q/2023-09177
- 分 类: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 年 12 月 15 日
- 标 题: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 年 12 月 15 日
- 文 号:临政字〔2023〕42号
- 内容概述: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目录导读

临政字〔2023〕42号
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临朐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按照国家生态保护区“见人见物见生活”建设工作理念,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目标,强化整体保护,重视传承传播,进一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响“文化艺术之乡”品牌,全力推进富强生态幸福临朐建设。
临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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