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724004296806Q/2023-09355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 年 09 月 09 日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度临朐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主任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3 年 09 月 0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人解读】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度临朐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主任的决定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6806Q/2023-09355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度临朐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主任的决定
  • 成文日期:2023 年 09 月 09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9 月 09 日
  • 内容概述:【主要负责人解读】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度临朐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主任的决定

【主要负责人解读】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度临朐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主任的决定

近日,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度临朐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主任的决定》,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就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解读。

一、政策背景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先发展地位,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兴国必先强师”,要求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加大教师表彰力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第四部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优秀班主任的表彰奖励纳入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体系之中,定期表彰优秀班主任”的相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通过评选表扬一批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无私奉献,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评选推荐范围

在全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班主任

(二)严格名额分配

主要根据各单位现有在职教职工人数占全县教职工总数的比例统一切块分配到各单位同时向教学实绩突出的优秀单位倾斜。

(三)明确评选推荐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四)严格评选程序

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数,严格按照上学年度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示审核无异议后确定。

十佳班主任人选由各镇街学校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结合参评班主任近年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综合确定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临朐县教育和体育

解读顾问:县教体局人事科负责人 沈万柱

咨询电话0536-3212027

现场解答:临朐县龙泉路2698号,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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