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724004296806Q/2025-10428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1 日 |
| 标 题: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1 日 |
| 文 号: | 临政办字〔2025〕27号 | ||
| 内容概述: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6806Q/2025-10428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
- 标 题: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
- 文 号:临政办字〔2025〕27号
- 内容概述: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页签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5〕27号
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临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做好我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参尽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4〕90号)和潍坊市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潍医保发〔2025〕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临朐县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灵活就业人员、驻临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等,都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低档按每人每年400元缴费,高档按每人每年510元缴费;中小学生和儿童按每人380元缴费;大中专学生按每人每年300元缴费;低收入困难群众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参保激励政策
(一)中小学生和儿童享受成年居民高档的报销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2年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转为参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从参加职工医保缴费之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四)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孤困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其中,孤困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按特困人员类别资助参保。
(五)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从2025年开始,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下同)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缴费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六)自2025年起,新入学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首次在学籍地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可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参保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在户籍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学籍地)相同的报销待遇。
(七)大中专学生可选择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趸交期内调整新增的个人缴费部分。
(八)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在生源地、父母常住地及实习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九)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四、约束机制
自2025年起,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期不变),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登记方式
首次参保的居民应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有以下方式:
1.微信公众号办理。关注“临朐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选择参保地,继续点击“网上办事”→“居民医疗参保登记”“新生儿居民参保登记”,填写信息申报,完成参保登记。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园、区)为民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社区(村、居)、中小学校办理。由社区(村、居)、学校负责汇总参保人员信息后,到所在镇(街、园、区)为民服务大厅或县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大中专院校办理。大中专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按照学籍名单到县医保中心集体做参保登记。若大中专学生为低收入困难群众,可以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
5.新生儿办理。新生儿可在分娩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二)参保缴费方式
1.个人缴费。参保登记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1)线上缴费方式:①支付宝缴费。选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也可以在支付宝中搜索“山东省税务局”生活号,关注后通过“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
②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③微信小程序缴费。选择“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④手机APP缴费。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⑤“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缴费。点击“我要办税”→“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2)线下传统服务方式:对不便于线上缴费的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税务征收窗口、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和第三方服务网点进行缴费。
2.集体缴费。集体缴费的,由单位集体安排专人指导或代收个人缴费,按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费。
六、部门职责
(一)县医保局: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业务指导;抓好数据分析、定期调度、通报参保筹资进度,及时向县工作机制汇报有关情况。
(二)县税务局:负责医保费用征收,确保缴费环节畅通;做好缴费宣传和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按时向医保部门提供缴费人员信息。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参保筹资期间的舆情监测预警,做好维稳处置及应对;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参保缴费宣传。
(四)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困难群众参保资助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县教体局:负责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指导各学校做好医保参保缴费动员;加强与医保部门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提供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学生(儿童)花名册;可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统一参保缴费。
(六)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县内人口数据。
(七)县卫健局:负责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负责协调县内助产机构做好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宣传告知。
(八)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政府资助参保对象的认定工作,及时向医保部门推送相关人员信息,并协助做好宣传动员。
(九)县大数据中心:负责提供数据信息技术支持,做好数据分析比对。
(十)各镇(街、园、区):负责摸清人口底数,健全完善参保“一人一档”数据库;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做好辖区参保筹资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园、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有关工作,确保应参尽参,且政府资助参保人员100%全覆盖。要充分发挥镇街、社区(村、居)、网格等基层力量作用,做好集中缴费、帮办代办、数据摸排、宣传动员、未参保人员台账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组织,扩大宣传。县医保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屏、手机APP等途径,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政策宣讲等形式,把参加居民医保的意义讲透彻,把政府鼓励支持资助居民参保的政策讲清楚,把参保人员能够享受的待遇和好处讲明白。
(三)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参与。各镇(街、园、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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