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724004297120P/2025-05888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7 月 28 日 |
| 标 题: |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7 月 28 日 |
| 文 号: | 临建发〔2025〕8号 | ||
| 内容概述: |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7120P/2025-05888
- 分 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25 年 07 月 28 日
- 标 题: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7 月 28 日
- 文 号:临建发〔2025〕8号
- 内容概述: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页签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朐县水利局
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朐县公安局
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临建发〔2025〕8 号
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朐县水利局
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朐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8日
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
为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根据《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潍坊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和防溺水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止钓鱼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域:弥河临朐城区段(沂山大桥—兴隆大桥)沿河公园。
二、自本通告发布后,严禁在沿河公园水域钓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禁钓”区域不间断巡查管理,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劝阻、制止和处罚。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三、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举报“禁钓”区域内垂钓行为。
举报电话: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6-3217528
临朐县水利局:0536-6702127
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536-6703397
临朐县公安局:0536-6702789
特此通告。



长者模式
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