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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724004297120P/2025-05888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7 月 28 日
标  题: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年 07 月 28 日
文  号: 临建发〔2025〕8号
内容概述: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0724004297120P/2025-05888
  • 分  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25 年 07 月 28 日
  • 标  题: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7 月 28 日
  • 文  号:临建发〔2025〕8号
  • 内容概述: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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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签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朐县水利局

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朐县公安局

关于印发《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的通知

临建发〔2025〕8 号


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

临朐县水利局

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朐县公安局

2025728


关于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钓”的通告


为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根据《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潍坊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和防溺水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弥河城区段部分沿河公园禁止钓鱼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域:弥河临朐城区段(沂山大桥兴隆大桥)沿河公园。

二、自本通告发布后,严禁在沿河公园水域钓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禁钓区域不间断巡查管理,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劝阻、制止和处罚。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三、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举报“禁钓”区域内垂钓行为。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临朐县住房和城乡:0536-3217528

临朐县水利局:0536-6702127

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536-6703397

临朐县公安局:0536-6702789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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