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稳四强】我县核发首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备案通知书》
时间:2025-11-28
“真没想到,不用等到工程规划就可以办理施工手续,至少可以提前1个月动工了,政府刚推出的新政策真是便民利企啊!”近日,临朐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粟北路东段排水管道工程项目办理人员高女士在县为民服务中心拿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备案通知书》,激动地称赞道。
今年以来,为破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繁琐、耗时长等问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将施工许可从“事前审批”改为“事前承诺”,实现项目由“先批后建”向“先建后验”转变,创新推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备案制度。
据了解,此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备案审查围绕工程合规性核心要求展开,建设单位只需提交用地批准手续、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介入监管意见书等材料,相关部门完成多维度核验,明确工程具备合法开工条件,审查通过后,审批部门出具《开工备案通知书》,建设单位即可先行开工。
作为工程建设的“合法通行证”,开工备案不仅是开工前的合规确认,更是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开工备案制度的实施依托于全周期监管闭环系统,监管部门将依据审批部门推送的开工备案信息,动态跟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度,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明确要求其在取得开工备案后,必须同步启动法定报建程序,并完成施工许可等手续补办,对未按期补办手续或违反承诺的项目,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停工,审批部门将撤销备案通知书并纳入诚信记录。
此次《开工备案通知书》的核发,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规开工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注入“规范动能”。下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优化开工备案流程,扩大覆盖范围,打造“审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