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召开《临朐县重点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09-09
发布会介绍了《方案》制定背景及意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创新推出“承诺即开工”,在满足基本施工条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施工许可必需要件实行告知承诺,核发开工意见书后即可施工,最大限度节约企业开工等待时间,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助力项目早开工、早达效。
发布会介绍了《方案》的制定依据:该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潍坊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14项文件制定。
发布会介绍了《方案》的制定过程:《方案》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分为调研完善、初稿优化、征求意见、审议报批四个阶段组织编制。面向社会、企业、自然资源、规划中心、住建等部门单位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并送交司法局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8月27日县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发布会介绍了《方案》的优化与影响:在试行基础上,正式施行阶段重点对监管措施与审批依据部分进行优化完善,通过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将继续以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目标,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会介绍了《方案》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列出实施范围:列入省级、市级、县级重大项目计划的工业、仓储、物流项目,根据项目清单动态调整。第二部分介绍了承诺要件:在满足方案要求条件的前提下,核发开工意见书后即可施工。第三部分为承诺时间。第四部分介绍了办理流程:行政审批部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核发开工意见书。第五部分介绍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依法完善后续手续;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强联合惩戒。第六部分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积极靠前服务;三是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发布会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就承诺机制的准入等问题回答了现场记者提问。
记者:请问刘晶主任,申请人如若做出虚假承诺进行违规建设,将会如何处理?
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刘晶: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们完成业务审批后,会即时将“承诺即开工”开工意见书推送至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综合执法、人防等行业监管部门,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做出虚假承诺的,监管部门责令停工,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开工意见书,并记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
记者:请问刘晶主任,哪些项目可以实行“承诺即开工”模式?
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刘晶: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列入省级、市级、县级重大项目计划的工业、仓储、物流项目可以实行“承诺即开工”,根据项目清单动态调整。
下列项目除外:1.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2.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3.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
另外,社会公共信用平台存在失信记录或者存在诉讼争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适用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