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冯江鹏诉潍坊创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资等劳动争议的公告
时间:2024-01-24
潍坊创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冯江鹏诉你单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因直接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4〕第124号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4时在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山东省临朐县县城新华路4725号)八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