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孝民诉山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朐高生工贸有限公司、临朐东昊劳务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的公告
时间:2024-03-26
临朐高生工贸有限公司、临朐东昊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于孝民诉你们单位与山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因直接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4〕第311号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16日上午9时在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山东省临朐县县城新华路4725号)八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