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鹏飞诉山东泉辰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工伤待遇劳动争议公告
时间:2024-10-10
本委受理申请人姜鹏飞诉你单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因直接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4〕第878号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9时在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山东省临朐县县城新华路4725号)六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