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稳定劳动关系 保障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坚持重合力、重引导、重监管,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注重合力。深入实施“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选树培育省市和谐企业4家,对107家培育企业进行“点对点”“一对一”帮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定期联系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劳动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70%以上。发挥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增强调解工作合力,提供法律援助110次,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成功化解劳动争议120余起。二是注重引导。对涉案企业,采取“批评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约谈涉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宣讲法律、法规政策,组织企业和当事人面对面行政调解等方式,柔性化解劳资纠纷,同时有效预防新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注重监管。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提高企业农民工知晓度及合法用工、依法维权意识。严格落实“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有追必果”工作机制,联合受理处置农民工举报投诉,今年以来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0余件,受理政务热线和信访案件2297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办结劳动争议案件801起、结案率达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