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潍坊市工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冷新法同志解读《潍坊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
时间:2025-08-14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是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培育提升“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有效聚集企业创新资源,提升产业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我市共有各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759家,其中省级223家、市级536家,这些“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在全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出台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提高了认定标准,需要参照省级中心认定标准,修订出台《潍坊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适当提高市级中心认定标准、优化工作程序,强化服务管理。
二、修订的依据
本《指南》主要依据《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5〕43号)进行修订。
三、修订的过程
2025年4月,市工信局组织县市区工信(经发)局、企业相关人员学习研究了《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并针对《潍坊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修订内容,面向各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充分征求修订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潍坊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5月12日,向各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征求《潍坊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3条,采纳1条。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6月13日市工信局法律顾问出具了无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扩大认定范围。参照省认定工作指南将范围由原办法“中小型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调整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不再只限定为中小企业。同时鼓励与企业具有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建设。
(二)适当提高标准。
1、研发费用投入由原来的“不低于100万元”,调整为研发费用占比分三档,更为合理。营业收入小于2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5%;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4%;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3%,或研发经费支出不少于1亿元。
2、专职研发人员由“不少于5人”提高到“不少于10人”。
3、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由“不低于100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50万元”。
4、知识产权由原来“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调整为“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企业持有的一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且近3年新增一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持有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5项,近3年新取得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
(三)新增部分指标。新增固定的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150平米。近3年牵头组织实施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1项。
(四)注重培育与管理。根据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梯度培育要求,建立健全培育体系。实施动态管理,促进“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发挥实效,推动全市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
五、解读部门暨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顾问:何珍科
咨询电话:8789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