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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解读|《介绍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8-14

5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张志强 潍坊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

殷玉萍 潍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贺志富 潍坊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去年以来,潍坊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报备和企业评价制度,通过事前检查赋码、入企检查亮码、企业评价扫码,实现对涉企检查的全过程监督,有效减少了入企检查频次。2024年,全市入企检查较上一年度减少30%以上。

图片

出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聚焦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即“涉企检查+服务”模式,将服务贯穿涉企行政检查全过程,加大涉企行政检查服务性供给,实现行政检查与服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一体化推进,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和监管模式,用监管的刚性,提升企业防风险的韧性;用服务的暖心,提振企业发展的信心,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构建
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

01

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在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细化了重点落实措施,推进涉企行政检查更加明确具体、公开透明。

一是公布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和事项清单,5月底前,各类清单向社会发布,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是实行涉企检查计划管理,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鲁执法”平台,落实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健全专项检查报批程序,明确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切实减少入企频次。

三是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依托“鲁执法”平台,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简单事项“一表通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非行政检查活动,也推行“扫码入企”,严控入企次数。

四是严格规范检查行为,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02

加大涉企行政检查

服务性供给



在惠企政策方面,充分发挥潍坊市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和“鲁惠通”政策“直达快享”平台作用,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实现惠企政策线上兑付,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在行政指导方面,鼓励推行“菜单式”事前帮扶指导,积极推行事中优先行政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指导程序,推动“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

在法律服务方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法律管家”机制,鼓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涉企行政检查,重点加强外贸企业法律服务供给,提高企业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03

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一是切实用好责令改正手段。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指导措施,科学适用责令改正,规范制发改正文书,能改正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限期改正,把企业违法风险和危害降到最低。实施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不得减损企业权益或增加企业义务。

二是主动落实不罚轻罚机制。编制更新不罚轻罚事项清单,将不罚轻罚事项拓展到更多领域。健全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加强法制审核,充分保障企业享受不罚轻罚的权益。

三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裁量权基准,6月底前要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04

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督



一是加强专项监督。聚焦怠于履行职责、多头重复检查、超上限或明显超过合理频次实施检查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监督纠错。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执法监督员作用,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监测点,倒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检查。

三是加强联合监督。建立健全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政府督查、审判监督、法律监督、法治督察、复议监督等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对涉企执法检查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山东商报记者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我们潍坊市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潍坊市如何落实这些措施,如何减少到企业的检查?
殷玉萍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有关经营活动,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一个地方重要的开放平台。潍坊综合保税区“四位一体”综合运营中心是严格按照《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要求建设的,海关全程参与指导,该监管作业场所已经通过济南海关实地验核,并于今年5月25日获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标志着综合运营中心已具备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的条件。
今年以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省政府着力打造全省涉企执法检查“一张网”,主要是在全省推广应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也就是我们现在行政执法人员手机端使用的“鲁执法”平台。该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对所有入企检查行为“事前报备、扫码入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全方位、全流程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应该说,用好“鲁执法”平台是切实减少入企检查的关键。
今年1月份,省营转办部署推广应用“鲁执法”平台。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主动作为、高效推进,利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了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平台使用培训、检查单复用、试运行工作,全市835个执法主体和2万余名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平台。3月份,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平台运行2个月来,全市共备案检查计划1.4万次,完成检查1.2万次,平台使用率和备案检查数据位于全省首位。下一步,潍坊市司法局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公布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和事项。在涉企行政检查公示平台公布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在部门网站公布执法人员名单,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主体和人员从事行政检查工作。5月底前,编制形成全市统一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是推进“鲁执法”平台深度应用。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进所有涉企行政检查上线运行,防止“体外循环”,着力减少随意检查。明确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通过联合检查匹配规则,着力提高联合检查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次数。
三是严格约束非检查入企活动。对因督察、督导、调查、排查、技术性检查等需要企业配合的非行政检查活动,要依托“鲁执法”平台落实“扫码入企”要求,不得变相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四是加强涉企执法监督。今年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我们将依托这次专项行动,通过专项监督、联合监督等方式,深入查找并纠治涉企行政检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推进规范检查、依法行政。
速豹新闻网记者

我注意到潍坊是省内首个提出行政检查服务一体化的地市,我们潍坊市推行“涉企检查+服务”模式的主要考虑是什么,如何做到检查与服务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贺志富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有关经营活动,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一个地方重要的开放平台。潍坊综合保税区“四位一体”综合运营中心是严格按照《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要求建设的,海关全程参与指导,该监管作业场所已经通过济南海关实地验核,并于今年5月25日获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标志着综合运营中心已具备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的条件。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既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做到的。我们提出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主要是通过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推动转变“重处罚、轻服务”“以罚代管”的观念,将服务贯穿涉企行政检查全过程,寓服务于检查之中,将检查视为发现企业需求、精准提供政策辅导的契机,推动监管从“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通过政府职能的转变,让企业感受到营商环境的优化。
二是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需要。当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特别是我市对外贸易受关税影响很大,各行各业都会有所牵连,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大、挑战更多。通过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一方面是减少入企检查、规范检查行为,另一方面是在行政检查中嵌入惠企政策推送、合规指导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渡过难关。企业活下去、市场活起来,高质量发展才有底气。这也是我们大力推行这项改革的初衷。
三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行政检查不仅仅是管理手段,更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载体。通过检查过程中的互动,比如帮助企业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在法定范围内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等,以对企业负责、为企业服务的态度,抓检查、促整改,更有利于建立企业与政府的互信,真正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下一步,在推进检查与服务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上,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制定更具体、更细化的举措,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另一方面,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企业普法宣传方面双向发力,切实转变监管理念,营造浓厚氛围,用严格的监管和暖心的服务,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齐鲁晚报记者

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如何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贺志富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有关经营活动,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一个地方重要的开放平台。潍坊综合保税区“四位一体”综合运营中心是严格按照《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要求建设的,海关全程参与指导,该监管作业场所已经通过济南海关实地验核,并于今年5月25日获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标志着综合运营中心已具备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的条件。

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实施方案》,共4个方面13条措施。制定的每一条措施都是以企业的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比如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主要围绕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提出了具体举措。

在加大涉企服务供给方面,主要围绕提高企业合规经营能力、降低企业违法风险,明确了落实措施。特别是提出大力推行行政指导,鼓励行政执法部门为企业提供“菜单式”事前帮扶指导,主动优先实施行政指导。这是“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改革中的关键创新举措,其核心是通过精准化、前置化的服务,从根本上减少企业因“不知合规要求”导致的违法违规风险,变“被动罚”为“主动治”,将政府角色从“裁判员”转变为“教练员”,推动企业建立常态化合规内控机制,提高企业自主治理能力,真正实现“检查一次、服务一片”的乘数效应。既守住监管底线,又释放发展活力。让企业因指导而无需被查,因合规而感受不到监管的存在。

在包容审慎监管方面,主要围绕限权慎罚、提高企业容错空间,明确了具体措施。特别是《行政处罚法》修订后,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同时新增了不罚轻罚的规定。我们提出切实用好责令改正手段,不仅仅是将责令改正作为处罚前置程序,而是通过系统化整合责令改正与不罚轻罚机制,构建了“教育引导为主、惩戒处罚为辅”的监管模式,让企业感受到监管有尺度、整改有动力、权益有保障,实现法律权威与营商温度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潍坊日报记者

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按规定入企检查,或者随意入企检查,企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殷玉萍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有关经营活动,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一个地方重要的开放平台。潍坊综合保税区“四位一体”综合运营中心是严格按照《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要求建设的,海关全程参与指导,该监管作业场所已经通过济南海关实地验核,并于今年5月25日获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标志着综合运营中心已具备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的条件。

企业如果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存在不按规定或者随意入企检查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六种途径反映,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一是可以通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布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反映。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都开通了问题线索征集渠道,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相关门户网站,直接投诉反映相关问题。

二是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意见建议平台”反映。企业群众可以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点击进入“行政执法意见建议平台”,点击“我要留言”,即可反映问题或者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可以通过“鲁执法”平台的事后评价机制反映。相关企业如果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检查中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可登录本单位企业法人“爱山东”APP账号,进入“监督评价”模块,对具体情况进行反映或投诉举报。

四是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市司法局与12345热线建立了涉企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机制,我们可以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的办理和处置情况。

五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维权。提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是在行政检查过程中涉及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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