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负责人解读|《介绍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08-14
发布人
张志强 潍坊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
去年以来,潍坊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报备和企业评价制度,通过事前检查赋码、入企检查亮码、企业评价扫码,实现对涉企检查的全过程监督,有效减少了入企检查频次。2024年,全市入企检查较上一年度减少30%以上。
出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构建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
01
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在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细化了重点落实措施,推进涉企行政检查更加明确具体、公开透明。
一是公布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和事项清单,5月底前,各类清单向社会发布,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是实行涉企检查计划管理,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鲁执法”平台,落实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健全专项检查报批程序,明确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切实减少入企频次。
三是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依托“鲁执法”平台,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简单事项“一表通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非行政检查活动,也推行“扫码入企”,严控入企次数。
四是严格规范检查行为,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02
加大涉企行政检查
服务性供给
在惠企政策方面,充分发挥潍坊市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和“鲁惠通”政策“直达快享”平台作用,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实现惠企政策线上兑付,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在行政指导方面,鼓励推行“菜单式”事前帮扶指导,积极推行事中优先行政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指导程序,推动“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
在法律服务方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法律管家”机制,鼓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涉企行政检查,重点加强外贸企业法律服务供给,提高企业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03
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一是切实用好责令改正手段。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指导措施,科学适用责令改正,规范制发改正文书,能改正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限期改正,把企业违法风险和危害降到最低。实施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不得减损企业权益或增加企业义务。
二是主动落实不罚轻罚机制。编制更新不罚轻罚事项清单,将不罚轻罚事项拓展到更多领域。健全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加强法制审核,充分保障企业享受不罚轻罚的权益。
三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裁量权基准,6月底前要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04
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督
一是加强专项监督。聚焦怠于履行职责、多头重复检查、超上限或明显超过合理频次实施检查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监督纠错。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执法监督员作用,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监测点,倒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检查。
三是加强联合监督。建立健全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政府督查、审判监督、法律监督、法治督察、复议监督等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对涉企执法检查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实施方案》,共4个方面13条措施。制定的每一条措施都是以企业的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比如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主要围绕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提出了具体举措。
在加大涉企服务供给方面,主要围绕提高企业合规经营能力、降低企业违法风险,明确了落实措施。特别是提出大力推行行政指导,鼓励行政执法部门为企业提供“菜单式”事前帮扶指导,主动优先实施行政指导。这是“行政检查与服务一体化”改革中的关键创新举措,其核心是通过精准化、前置化的服务,从根本上减少企业因“不知合规要求”导致的违法违规风险,变“被动罚”为“主动治”,将政府角色从“裁判员”转变为“教练员”,推动企业建立常态化合规内控机制,提高企业自主治理能力,真正实现“检查一次、服务一片”的乘数效应。既守住监管底线,又释放发展活力。让企业因指导而无需被查,因合规而感受不到监管的存在。
在包容审慎监管方面,主要围绕限权慎罚、提高企业容错空间,明确了具体措施。特别是《行政处罚法》修订后,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同时新增了不罚轻罚的规定。我们提出切实用好责令改正手段,不仅仅是将责令改正作为处罚前置程序,而是通过系统化整合责令改正与不罚轻罚机制,构建了“教育引导为主、惩戒处罚为辅”的监管模式,让企业感受到监管有尺度、整改有动力、权益有保障,实现法律权威与营商温度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企业如果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存在不按规定或者随意入企检查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六种途径反映,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一是可以通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布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反映。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都开通了问题线索征集渠道,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相关门户网站,直接投诉反映相关问题。
二是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意见建议平台”反映。企业群众可以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点击进入“行政执法意见建议平台”,点击“我要留言”,即可反映问题或者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可以通过“鲁执法”平台的事后评价机制反映。相关企业如果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检查中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可登录本单位企业法人“爱山东”APP账号,进入“监督评价”模块,对具体情况进行反映或投诉举报。
四是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市司法局与12345热线建立了涉企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机制,我们可以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的办理和处置情况。
五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维权。提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是在行政检查过程中涉及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